一个已经画上句号的案件
这个案件出现在2008年1月17日中消协农机投诉站2007年工作总结上。对于本案,总结中作了如下描述:“河北河间市、涞水县、天津蓟县等地农民投诉河北河间市科丰农机厂,反映他们2007年9月购买的4YW—2型玉米联合收获机割刀宽度仅为58厘米,机播玉米行距为55—62厘米时,无法正常切割玉米;扶导器不够长,作业中玉米不喂入,反而将玉米推倒一大片。”这段文字被记者在《玉米收获机亟需跨过“质量关”》一文中引用。
在中消协农机投诉站2007年工作总结里,对此案的最终处理结果也作出了明示:“投诉后厂家承诺:明年为用户更换新割台,将割刀加宽10厘米,扶导器加长,如达不到要求不能作业则退机。”
看上去,这是一桩普通的农机投诉案件,结局也堪称圆满。可以说,这个案件已经画上了句号。
58厘米?75厘米?
但是,科丰农机厂副厂长张绍恒的来电,给这个句号打上了一个叉叉。
“我们生产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割刀宽度不是58厘米,而是标准的75厘米!我敢保证,并且可以把机器拉出来当场对质。”电话那头,张绍恒的声音格外坚定。“我们的产品在生产的时候,都是经过严格测量的。在设计上,割刀宽度都符合75厘米的规格,割刀宽度低于58厘米这样的不符合农艺要求的玉米收获机我们根本不会生产。之前,我们同意在75厘米的基础上将割刀再加宽10厘米,是为了增强产品的适用性。”
可是中消协农机投诉站也并非空穴来风,对于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案件,他们一向谨慎。“因为要在报告中对科丰农机厂进行公开点名,所以我们格外慎重。”中消协农机投诉站负责人赵牧风告诉记者,在接到农民的投诉后,投诉站通过多种渠道对投诉内容进行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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