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指出,近期相继接到消费者反映,在一些电子市场内,因听信了商家“忽悠”,购买了价格高、品质低的电脑、相机等电子产品的受骗经历。在此,提醒消费者到电子卖场购买电子数码产品时,要慎防一些商家设下的陷阱,谨防受骗。 伎俩一:诱导购买。消费者欲购买笔记本电脑、数码照摄像设备等电子产品前大都在互联网上查询过价格并基本已选定了型号、配置等。但购买时商家却借为消费者验货的机会,故意拿出故障机或启动事先安装的“故障程序”向消费者展示,同时反复强调此款电脑经常出现故障,之后又开始极力推荐一款所谓的“价格更低,配置更高”的产品。大多数消费者便在商家的诱导下购买了其推荐的产品,但事后通过比较,才得知不仅在价格上吃了亏,而且配置也只是“一般水平”。 伎俩二:口头承诺。大多数商家只是口头承诺产品配置,不会在发票或销售合同上注明。当消费者发现承诺与实际不符时,经营者根本不承认,消费者也无法举证。 伎俩三:可变的价格。经营者在销售电子产品时通常是“看人下菜碟”,产品价格与消费者的懂行程度成反比,一件产品价格可相差几千元。但因为电子产品价格属市场调节范围,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 上述问题,因双方口头约定,无书面凭证,责任认定难度大,消费者无法证明商家的口头宣传存在夸大或虚假的情况,使得我们无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因此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购买商品前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杂志、报刊等途径,要先了解预购商品的性能、多比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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