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市北工商分局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针对工商所人员少、任务重的特点,为提高办案效率,决定对各工商所依法查处的有关违法案件开通快速通道,实行快速立案、网上编号、快速核审、网上备案的方案。 对于各工商所查处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相关违法案件,立案可通过电话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并通过金宏网将《立(销)案呈批表》报法制科,由法制科报分管副局长审批、备案编号。 对于各工商所已调查终结的案件,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拟)及《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通过金宏网报法制科。 对于各工商所查处的案件,经法制科核审后,由法制科报分管副局长审批,再将案卷送回有关的工商所执行。案件执行后,立即通过金宏网将案件执行情况报告表报法制科备案。 在开通快速通道的同时,分局要求各工商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要依法强化管理,对查处的各类违法案件要严格把关,确保行政诉讼零败诉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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