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打击利用防“非典”违法经营案中,辽宁省工商机关精诚配合,标本兼治,有力维护了防“非典”市场经济秩序。 ●直捣老巢5月5日,沈阳市工商局12315投诉指挥中心接到省内朝阳市工商局12315投诉指挥中心的电传称:该局近日抽查发现当地一些药房经销的标有沈阳明日化工厂生产的防“非典”用二氧化氯消毒剂质量不合格。 沈阳12315立刻通过网络及时转发苏家屯工商分局,苏家屯工商分局指挥中心值班人员随即驱车前往40公里外的姚千户镇,并与当地工商所值班人员一起前往该企业现场查验。 执法人员了解到,沈阳明日化工厂是一家专门生产二氧化氯消毒剂的厂家,该厂于4月23日着手生产上级要求的1%含量的消毒剂,至5月5日,生产用柠檬酸激活的非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剂近12吨,其中二氧化氯含量1%的10吨、0.5%的近2吨(销售时未标注二氧化氯含量,经检测含量为0.4%);使用的标识和包装箱上印制的有效期为12个月,而实际有效期应为25天;当事人在2kg、2.5kg和10kg装消毒剂使用标识上标注的二氧化氯含量为2%,而实际含量为1%;当事人在未经环保部门认定批准的情况下,在500ml装的标识上印制了“环保”字样;所有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至5月5日被查处时止,当事人销售消毒剂近10吨,销售金额合计16万余元,获利1万多元。 苏家屯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及时将明日化工厂存在的问题向沈阳市局12315指挥中心做了汇报,并请求马上立案查处。经过紧张深入的调查取证,苏家屯工商分局最后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有关条款,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明日化工厂公开更正违法行为,收回流入朝阳市等地不合标准的消毒剂,分局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的行政处罚。5月13日,苏家屯工商分局执法办案人员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配合默契4月25日,沈阳市工商局消保处和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打假办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出击,对和平区南五马路39号一居民楼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沈阳经纬保健品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用早已过期的一次性妇女用圣洁安洗液勾兑“消毒液”,现场查获假冒成品和半成品消毒液近万瓶。经查,该企业从4月24日起借防“非典”之机,在此非法灌装、销售假冒消毒液3000余桶,并伪造消毒药批准文号,声称该产品主要用于治疗和预防“非典”。他们先后以每瓶批发价12元~15元的价格销往外地,执法人员将万余瓶假冒消毒液扣留。 4月27日,当沈阳市工商机关正进行深入调查时,锦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锦州利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圣洁安消毒液为假冒产品。该公司从沈阳经纬保健品公司以每桶12元的价格购进圣洁安消毒液1000桶。经查,该消毒液无辽宁省卫生厅批准文号,冒用圣洁安洗液批准文号。锦州市工商局即刻与沈阳市工商局进行沟通,找到了该企业制假售假行为的证据。锦州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将未售出的882桶假消毒液扣留,并将已售出的假冒消毒液全部追回。 近期,两地工商机关相继对这两家企业公开曝光,工商机关表示将继续追究他们的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罚。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