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指南 -> 打假维权
照相彩扩不合理店规当改
时间:2010-04-16 08:54:18来源:中国农副产品网作者:方龙

消费者到照相馆、影楼照相或冲洗照片时,洗相单上多印有这样的字样: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同类、同量胶卷;拍摄婚纱照时,影楼出具的合同单上更是标明“样片恕不赠送”之类的条款。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郎丹柯对本报记者说,照相冲扩业中普遍存在的这类不平等格式合同,已经成为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借口。    北京消费者黎女士原打算花8000元留下美好的婚纱照纪念,但因为北京一家摄影公司所制定的格式合同,她在花了13000元后,却连一张照片也没有拿到。近日,黎女士就照相业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今年1月18日,黎女士和爱人来到那家摄影公司东四店(下简称影楼)照婚纱摄影。在影楼接待人员的推荐下,他们选择了8580元套系的婚纱照。1月23日,黎女士到影楼来选照片。影楼一共给黎女士夫妇照了160多张照片,他们要黎女士从中挑出36张。看到黎女士对其余的照片也感兴趣,服务小姐就劝说黎女士把其余的122张照片买下,价格为16560元。并要黎女士交了5000元定金。    刚走出影楼后的黎女士突然意识到不对劲儿,于是她对影楼表示多出的那些不要了。但影楼不同意。  记者从黎女士与那家摄影店签订的《摄影估价单》中看到,影楼出具的估价单备注第三条明确载明:未选中之底片、小样,恕不退还。    记者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获悉,因不平等格式条款而引发的纠纷在婚纱摄影投诉中最为突出。何女士和丈夫不久前在某影楼拍照时,因为底片问题与影楼产生了纠纷。他们总共照了42张,由于装裱相册只需要20张,当他们索要剩余的22张照片和底片时,却被告知每张底片得加收30元。影楼方面则拿出所签订的合同说,“合同上已经注明,底片和多余样片概不赠送。”    消费者何女士一家好不容易去了一趟云南,回北京后立即将一家人在云南拍的三卷胶卷送到彩扩店冲洗。结果当何女士一周后来取照片时,彩扩店竟将胶卷给弄丢了。彩扩店在向何女士道歉的同时说,按洗相单上的规定,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同类、同量胶卷。何女士坚决不同意,最后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彩扩店才答应赔偿何女士1000元。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组宣部主任龙志兵认为,这些都是典型的经营者以不平等格式合同剥夺消费者选择权的强制消费纠纷。北京市商委在其下发的《关于对照相业服务质量和价格投诉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照相业)经营者为消费者摄制的任何种类、规格的照片和底片应归消费者所有,经营者未获消费者本人书面文字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截留或挪做他用。    北京市消协投诉部有关人士对记者说,不平等格式合同在整个照相业中都较为普遍的存在。许多照相店的取相单上都明确注明: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同类、同量胶卷,这一规定往往成为商家逃避责任的借口。    北京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的王辉才律师对记者说,消费者交费拍婚纱摄影,其实就是购买了影楼方面所拍出的全部底片的摄影权,影楼应将所有底片和已经冲洗出的样片全部提供给消费者,影楼没理由要求消费者二次付款;照相店的取相单上的赔偿规定更是标准的不平等条款,消费者有权予以拒绝。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