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裕民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农药市场检查中,发现某农资经销部经销的“玉黄达地”20%高渗璓去津悬浮剂玉米除草剂生产日期有人为涂改的痕迹。经调查,该农资经营户经销的农药早已过期,经营户为减少损失,生产日期由2008年1月8日涂改为2009年5月3日,有效期为2年,影响恶劣。裕民县工商局迅速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车辆3台次,涉及3个乡场,执法人员追回部分上述农药,涉案1.4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工商人员提醒农民朋友:消费者在购买农药时,一定注意看清、认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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