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通讯员 刘钦坪) 近日,沙坪坝区工商分局接到举报,称沙坪坝区嘉鑫食府有假冒“五粮液”、“贵州茅台” 、“剑南春”、 泸州老窖特曲和“国窖1573”等名酒销售。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处检查,在该处吧台及库房查获一批假冒名酒。经初步查证,该批次酒均不属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涉嫌侵犯“五粮液”、“贵州茅台”、“剑南春”、泸州老窖特曲和“国窖1573”的商标专用权。分别为“五粮液”6瓶、“贵州茅台”3瓶、“剑南春”7瓶、泸州老窖特曲17瓶和“国窖1573” 6瓶,货值金额17000余元。 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该批“五粮液”、“贵州茅台” 、“剑南春”、 泸州老窖特曲和“国窖1573”全部予以扣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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