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保证全区人民群众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安全,秀屿区农业局采取双项举措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给农资经营户发放《农药经营有关事项告知书》、《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清单》、《兽药经营有关事项通知书》和《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兽药清单》等镜框,要求农资经营户在经营场所悬挂镜框,使农资经营户加深了对农资市场管理规定的了解,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加强,并震慑了扰乱农资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行为。已发放365个镜框。
二是完善农资经营户台帐,要求每个农资经营门市部建立农药(兽药)经营企业台帐,进货台帐上要求记录进货的日期、农业投入品名称、进货来源及联系电话、产品规格、进货数量、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号及产品批准文号等详细信息。销货台帐要求经营者详细记录销售日期、农业投入品名称、销售去向、产品规格、销售数量、产品批号以及销售人员等信息。经营者详细记录进销货台帐资料有利于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接受执法监督检查,同时也为保护经营者利益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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