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毒、限用农药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源县今年将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定点经营、安全第一、方便群众的原则,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政府规定在特定区域内禁止使用的农药。对获得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单位,实行五项制度严格管理:一是购进备案制度;二是经营专柜制度;三是经营电子台帐制度;四是购买实名制度;五是公开承诺制度。目前,该县拟确定27家,即资源镇、中峰乡各6家,梅溪乡、瓜里乡、车田乡、两水乡和河口乡各3家作为全县高毒农药经营点。
通过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的推行,全县范围内高毒农药经营实现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农药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隐患大幅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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