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钦州市农业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从今年起,钦州市逐步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
根据方案部署,今年我市每个县、区至少要确定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示范点两个以上,定点经营单位将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农药经营产品备案管理制度》和《农药产品溯源管理制度》,做到公开承诺、进货备案、贮存专区、销售专柜、购买实名、流向记录,确保高毒农药销售信息100%可查询、流向100%可跟踪、质量100%有保证。通过示范点建设,探索和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监管工作经验,2015年后我市将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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