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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将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
时间:2014-11-28 01:39:54来源:作者:李敏

为加强对高毒农药的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藤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通过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杜绝国家禁用农药的经营和使用,将高毒农药置于可控、可追溯范围内,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农药监管水平,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该县对目前常用的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氧乐果等12种高毒农药列为定点经营品种,将全面实行定点经营管理。经营高毒农药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有专柜陈列管理;二是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且技术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凭,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三是经营场所与食品店、生活聚集地有一定隔离区,并有储放高毒农药的仓库;四是建立电子台帐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等。对符合条件经营高毒农药并有意申请经营者,先由县农业局作出规划意见,再向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最后向县安监局申请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对获得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单位,统一实行八项制度严格管理。一是定点销售制度;二是购进备案制度;三是销售专柜制度;四是销售台账制度;五是实名购买制度;六是公开承诺制度;七是责任追究制度;八是监督举报制度。

目前该县正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工作,在有关乡镇选择3-5个条件较好的农药经营单位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2015年9月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未经核准的农药经营单位,一律不得经营高毒农药。

购买高毒农药实行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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