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满足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需要,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经营管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农业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农业局积极抓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
2014年10月以来,农业局有选择性地在县内三个乡镇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标准、程序公开、公正遴选的原则审批了三个农资经营门店开展试点经营。11月5日,农业局工作人员已将统一制作的高毒农药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及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授权牌送至试点门店,并当场挂牌。试点经营门店必须严格按照三项农药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高毒农药经营管理工作。
2015年,我县将在各乡镇全面施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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