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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农业执法部门狠抓农资打假促我区进春耕备耕
时间:2015-04-08 00:28:42来源:作者:易欣

3月份以来,延平区农业执法大队狠抓农资打假工作,宣传有效,措施得力,通过开展农资打假系列活动有效净化我区了我区农资市场。

一是开展农资市场生产经营摸底排查和质量抽检活动。以化肥生产企业、农资批发市场、农资经营网点等为重点,对全区农资生产及经营业户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农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3月份,共排查化肥生产企业2家、检查农资经营户40余家,处罚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案件3起。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省农业厅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及其经营者为重点,实行靶向式抽查检验,向省化肥检定部门送检化肥样品2个。

二是开展农资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延平区农业执法部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开展农资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联合市农业执法支队在城区电影院广场、峡阳镇、来舟镇等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出《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至农民朋友一封信购买农资注意事项》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500余份,挂出宣传展板8面,宣传场面热烈,实效取得明显,着力提高经营者自律和农户自防意识。

同时,区农业执法大队再次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时,做到四要。一要慎重选择购买场所。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或个体户处购买。二要认真查验包装标识。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三要仔细阅读商品使用说明。通过咨询农业执法人员或农资经营商家搞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四要完好保存购物凭证。要求销售者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不要接收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注意留存种子、农药、化肥外包装和少量样品,以备发生质量问题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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