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槟榔芋种植户丘某、钟某来到长汀县12316农业服务热线投诉称,他们的槟榔芋在使用了江苏通维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10%吡虫啉农药后,出现芋杆白化、变脆,新叶叶脉黄化,芋杆出现黄褐色斑点,严重者腐烂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芋头的正常生长,怀疑是农药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受害面积108亩,要求经销商赔偿损失。
接到投诉后,县农业执法大队牵头组织植保站、农技站人员,积极深入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发现槟榔芋田间表现症状与种植户诉称基本一致。对该批次农药抽样送检,结果吡虫啉含量不合格,为劣质农药。同时,还做了田间对比试验,结果试验槟榔芋出现了类似症状,由此推断与使用不合格吡虫啉农药有关联。
为减少种植户经济损失,调解双方矛盾,在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的大力指导下,该县农业执法大队多次召集种植户、经销商进行协商调解,督促农药生产方派人来配合调查,并要求经销商与农药生产方积极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做好理赔工作。最终,经销商同意一次性补偿给种植户丘某、钟某损失共计286000元。投诉芋农对赔偿结果表示满意。
同时,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经营行为,该县农业执法大队对当事农资经营服务部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该案已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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