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安全和转基因生物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厅办[2015]62号)和《厦门市农业局关于加强2015年下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工作的通知》(厦农〔2015〕107号)要求,10月份,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和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针对蔬菜、水果、大米和食用油进行了抽样,本次监测共抽检蔬菜、水果40个批次,大米9个批次、食用油2批次,并将样品送农业部审定的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中是否含有禁用农药成份、农药残留及农业生物转基因安全情况,检测产品是否达到质量安全标准。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生产、用药等使用农资的记录情况。对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标签标识,对利用转基因生物原料的产品是否标注转基因的字样,并对未标注转基因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
检查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21家(重点在翔安区和同安区的农产品种植基地),检查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农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营超市6家(重点检查3家同安区加工企业、3家岛内大型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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