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增强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保护生态环境,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部分毒性大、残留期长的农药的通告》(漳政综[2015]155号)。芗城区农业局立即行动,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执法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依托乡镇基层站所将《通告》的宣传材料印发到各个村,做到《通告》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共印发宣传材料800份。
2、深入农资经营单位、蔬菜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基地进行宣传,粘贴《通告》200份,悬挂横幅20条。
3、结合芗城区文化科技卫生&lsquo三下乡活动开展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份。
4、利用12316服务平台,将宣传材料通过短信发送到200多镇村两级农技人员终端,通过终端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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