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工信部、国家质监总局第1745号公告,自2016年7月1日停止百草枯水剂的销售和使用。7月份以来,新罗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与龙岩市农业执法支队联合在本辖区内开展百草枯水剂退市专项检查工作。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农药经营企业是否销售假劣、无证、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及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药,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停止销售百草枯农药产品,了解市场上草甘膦、草铵磷、敌草快等替代农药的备货情况,并向农药经营企业宣传农药经营法规,指导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农药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