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受伤,雇主承担责任吗?-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时间:2009-11-26 09:45:27来源:作者:小毛
(一)关于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是适用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呢?作者认为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其原因在于:
1、雇主承担无过错原则是现代民法之通例。
2、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利于保护雇员的利益
3、我国劳动法国家职工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雇员在
完成雇主的工作中受到伤害,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
4、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充分的根据。
(二)雇员受伤害的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1、受害人须为雇员。雇员必须是为雇主所选任的并在其监督下为之服务的人。
2、须雇员遭受损害。雇员损害有两种情形:一是工伤事故。二是职业病。
3、雇员须在完成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
4、雇主须没有免责事由。
在本案中,我们认为雇员的损害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首先,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雇佣合同关系,雇主是雇主,雇员是雇员;其次,雇员的损害发生在为雇主完成工作过程中。雇员虽然是在工作暂时停顿时受伤,但这种损害一是发生在工作地点;二是属于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三是雇主没有免责事由。在本案中,雇员的损害并不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也不是雇员自己故意造成的,所以雇主不存在免责事由,自应承担责任。这里也不存在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