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和推广主要农作物品种有哪些规定?
答:农作物分为主要农作物和非主要农作物。根据《种子法》的规定及农业部和省农林厅的相关政策,稻、小麦、棉花、玉米、大豆、油菜、马铃薯、西瓜、辣椒为主要农作物。
主要农作物事关国计民生,其种子生产、经营和推广前必须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相邻省份已审定的必须通过本省农业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引进推广。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只能在审定公告所指的适宜区域内生产、经营和推广。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推广不要通过审定,如大麦、五谷杂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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