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
我与一农校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土地种植果树。但承包后由于土质不好,后期部分土地改建养殖场(所建养殖场没有破坏土地耕作层,且该农校知情)。现在这部分土地被征用,征地部门以我违约为由,只支付果树的补偿款,对养殖场不赔偿。合理吗?
宿迁市 李某
李同志:
人民法院审理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依据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依法应当对原土地所有权人给予补偿。本案中,作为承包人的李某,通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依法取得了土地承包权,因此,在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后,有权要求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需要指出的是违约不等同于违法,就算你违约改建养殖场,但只要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征地部门就必须给予补偿。如果是征地部门以此为由对你的养殖场不予补偿,则其征地程序明显违反相关规定,你作为土地承包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征地部门给予补偿。如果是征地部门已经将补偿款(含地上物补偿费)支付给了农场,是农场以违约为由扣留这部分补偿款,则你可以以农场行为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郑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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