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家对当前农民工工作有哪些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从六个方面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
一是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其与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要按规定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灾后重建、农田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尽量多招用因企业关停或减产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农民工。
二是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适应能力;围绕回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自主创业能力;围绕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农业技能;对青年农民工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适当延长培训期限,强化职业技能实训,使其至少熟练掌握一项职业技能。
三是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要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更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鼓励农民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二三产业、生态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乡镇公共卫生院、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文化设施等建设。
四是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
五是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要保障返乡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其看病就医问题。
六是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违法流转的农民工承包地,农民工要求退还的要坚决退还;因长期占用不能退还的,要负责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对依据口头协议等方式进行短期流转且农民工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上应退还农民工。长期流转又有流转合同的,可依法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有纠纷的,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针对春节后农民工就业可能面临的问题,2009年2月1日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积极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2月10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要切实做好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工作。
问:相关部门和机构对做好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有什么措施?
答:为贯彻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春节前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春风行动”,采取一系列旨在帮助求职农民工尽快实现就业措施:
一是强化就业服务,让农民工就业有门路,求职有信息。一方面,要求各地要加强信息搜集和发布工作,在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大力开发本地岗位,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二是部署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储备一批技术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因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和尚在城镇继续找工作的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三是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形势稳定。
四是制定落实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求各地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对有资金技术和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各种创业服务。
五是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求职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从2月9日到3月9日,集中打击以职业中介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黑中介”和加强对职业中介的监管,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
问:我准备结束在外打工生活返回家乡创业,不知道当地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各地正认真部署农民工创业工作,积极出台政策和采取具体措施,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千方百计扶持农民工创业,农民工返乡可创业享受下岗职工优待政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月4日转发省政府文件,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当前的农民工工作,千方百计扶持农民工就业。农民工回乡创业可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申办个体工商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可适当减免或不予征收。
问:由于企业倒闭,我已返回家乡,但我仍想出去打工,却不知如何做才好?
答:针对目前国内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给农民工朋友建议:
一是希望有意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朋友,务必在外出前找准就业信息,落实好工作岗位,尽量在有一定把握的情况下外出打工,避免盲目外出找不到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目前,各地劳动保障机构正在开展“春风行动”,通过“春风卡”、广告牌、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体,解读就业形势,宣传就业政策,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信息和就业渠道,请农民工朋友留意查看,并请随时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
二是希望暂时没有找到岗位、又有外出意愿的农民工朋友,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
三是希望在当地就业和创业的农民工朋友,留意当地的就业机会。目前,中西部地区正在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许多新建企业对用工有一定的需求。同时,各地正在结合扩大内需的要求,实施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项目,同样有大量的用工需求。各地还制定和出台了许多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为农民工朋友创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希望农民工朋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就业和创业的途径。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网 添加人: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