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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苹果手机电视购物涉嫌欺诈消费者
时间:2009-10-28 17:17:2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赵慧

【投诉问题】金苹果手机电视购物涉嫌欺诈消费者

  【被诉单位】邦可国际

  【投诉人】王女士

  实物与电视购物广告宣传大相径庭

  我上周六在电视购物节目中看到一则金苹果手机的广告便预订了一部预备送给家人,第二天,公司便委托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手机价值998元,加上快递费一共支付了1037元。

  然而,当我们拆开包装后才发现收到的手机并非电视广告中所演示的那样,实物在外观上就与广告宣传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广告中展示的手机为白色,我拿到手的却是一部近似豹纹颜色的手机,不仅如此,我订购的本为金苹果品牌手机,而收到的货品竟叫奥丁,我在广告中从未听说过这一名称。

  邦可国际否认发过货

  随后,我打电话到发货公司问询,工作人员只说让我把货寄回,我不放心这么做就按所留地址亲自找上门处理此事。

  到了位于青浦区的这家公司后,工作人员的解释是他们并没有发货,所收货品不是他们公司的,推脱称货被换不是他们的责任。事实上,而电话、地址、订购货品等全部信息与所收货物上显示的信息完全一致,我只向这一家公司提供过自己的信息,如果不是他们发过来的货,又会是谁?

  我反问他们如果收到的手机不是他们发的,那么我订的手机被发到何处了?对方又搪塞道他们发出的货品被客户方拒收。而我本人只收到过这么一部手机,根本没有发生过所谓“拒收”的情况。

  多人打电话称要送货上门

  更为蹊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回家之后,我和家人都先后接到好几通电话表示要将我们订购的手机送货上门,现在已经彻底被这家公司搞糊涂了。

  【消费直通车】

  从王女士的讲述来看,商家有欺骗消费者之嫌,此外,如果发货方不是邦可国际,那么王女士的个人信息为何与货品上显示的信息完全一致?其他冒名打电话来的人又是如何获得这些信息的?建议王女士可以向本市公安或相关部门报案。

  【连线邦可国际客服中心】

  (编者注:电话接通后,当主持人向客服热线工作人员描述事件概况时,信号突然中断,邦可国际一方已挂机。)

  【小编提示】电视购物维权难 消费者需谨慎选择

  由于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具有远程选购的特殊性,消费者仅凭商家的广告宣传和承诺了解商品信息和服务范围,消费安全性低,侵权隐蔽性强,消费者维权难度大。当消费者发现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订购商品不符时,只能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商品寄回进行退换或维修,一旦商家不承担责任,躲避不接电话,不回留言,消费者身处异地又无发票、“三包”凭证等证据支持,进行维权非常被动。

  【揭秘】

  电视购物四陷阱:大众被叫卖愚弄

  陷阱一:利用拍摄、电脑“创造”广告视觉效果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通常的手段,一是反复轰炸,赢得视觉效果。电视购物广告一般集中在非黄金时间播放,一次长达十几分钟,内容不断重复,音调激昂高亢,极富诱惑煽动性。

  陷阱二:利用“货到付款”变相剥夺消费者的验货权。

  经营者一般委托快递公司或物流公司送货并代收货款,如果消费者不先交齐货款,就别想打开包装验货。

  陷阱三:不提供经营者名、址,消费者权利难主张。

  为了减轻企业责任,电视购物企业在广告画面及销售过程中,除了订购电话外,一般都不标注售后服务电话和公司名称和具体地址,甚至在邮寄给客户的包裹上,也没有这些信息。

  陷阱四:无购物凭证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重重。

  一些企业不提供正规发票,即使提供凭证,也无明确的名称、地址、商品规格、保修等详细资料,造成事后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查看>>>>

  电视购物暴利产业链:利润差价可能达50%

  “这是一个很暴利的行业,蛮多公司都想做,好一点的电视台的时段还挺难买的。”谈及身处的电视购物行业,某广告代理公司业务经理田竹(化名)不禁感叹。查看>>>>

  【维权】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须警惕产品回访电话

  市消保委投诉部副主任范强指出,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等方式购买商品后,通常会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一些经营者利用“回访电话”使消费者放松警惕,导致消费 者上当。譬如,消费者购买手机后,经常会收到另一家公司打来的电话询问“你是否购买了XX 手机”,名为电话回访,实际为推销其他商品。查看>>>>

  上海暂不设立电视购物先行赔付保证金

  本市暂时不会设立电视购物先行赔付保证金。她认为要使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关键要靠行业规范、企业自律;消保委公平公正地当好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 “老娘舅”。企业若能诚信经营,并勇于担起售后责任,是否设立保证金也就不是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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