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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社保覆盖面:农民工得到实惠了吗
时间:2009-11-25 09:17:23来源:作者:丹丹
  农民工是广东产业工人的主体,广东省率先在农民工中推行强制性社会保险,本意是为他们提供保障。但记者在珠三角地区采访发现,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巧妙操作下,农民工变成了城市社保基金的“提款机”:以农民工参保名义征缴到的巨额保险费,源源不断地填充进地方社保基金,落入本地居民的口袋。同样缴纳社保金,农民工的保障待遇与本地居民却有天壤之别,甚至根本得不到保障。
  农民工:退休金?没听说过!
  查玉华1993年南下广东打工,除了期间有两年回河南老家结婚生子外,前后在一家纺织厂工作了七年多。查玉华每月工资单的“扣款”栏里都注明“养保83.68元”。查玉华打算再干一两年就辞工,与家人团聚。当被问及知不知道如果交满15年“养保”费,就可以终身领取养老金、晚年衣食有靠时,查玉华回答:“没听说过。谁能在这里干够15年?”
  记者在珠三角多个城市的企业采访,女工们的回答惊人地一致。
  珠三角地区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大规模录用农民工,在深圳、东莞等城市,农民工占当地就业总人数的60%至70%。广东省1993年制订社会保险政策时就把农民工纳入参保范畴,到2000年扩大社保覆盖面,珠三角城市扩面的重点对象就是农民工。农民工成为最庞大的参保人群,有些地区人数甚至超过本地居民。截至2003年12月,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165万人,农民工占90.13万人。东莞市实行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捆绑参保,全市100万参保人中,农民工占70万人。广州市170万养老保险参保人中,有70万是农民工。
  在珠三角,企业一般与农民工签订一年劳动合同,最多三年。企业招女工一般不超过25岁,男工不超过35岁。多个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的抽样调查均显示:外来工在广东企业的平均工作周期是4-6年,期间人均换工一次以上。
  国家政策规定,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保留保险关系,重新就业时接续(俗称“停保”);也可将其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重新就业重新参保(俗称“退保”)。但一些地方政府具体执行中,社保政策走了样,成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退保”。
  厂长们告诉记者:社保局实行总量控制,给工厂下达参保人数指标,企业必须缴足,至于谁参保谁不参保,一概不管,工人离开工厂就退保。农民工不断地变换工作单位,因此也就不断地参保、退保,再参保、再退保,如东莞市2003年退保和新参保的农民工都是35万人。这样,农民工们始终无法跨过“累计缴费15年”这道高高的门槛。
  广东各地基本上采取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捆绑参保。除广州市外(广州医保不向农民工开放),珠三角城市大多规定医疗保险必须终身按月缴费,在职时由单位和个人支付,退休后由养老基金支付。农民工都是青壮年,正是疾病最少的黄金年龄,高额缴纳保险费却极少报销医疗费。许多企业一年为农民工缴纳三四十万元,而全厂职工只向社保基金报销医疗费四五万元。等农民工年纪大了,病痛多了,却因签不上劳动合同,或达不到退休条件,而被挡在医保门槛之外,即使在职期间年年月月缴费不止,晚年同样与医疗保障无缘。
  社保覆盖农民工赢家是谁?
  一位市委书记在向有关部门和企业作“扩大社会覆盖面动员”时直言不讳地说:“向农民工扩大社会覆盖面,首先是本市自身发展的需要。”农民工退保,所缴保险费的“小头”———个人缴纳部分由农民工一次性领回,“大头”———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充入地方社保基金。
  美泰玩具厂厂长麦庆华说:“我们厂农民工6000多名,九成是女工,全厂每年向社保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金共800多万元。女工一般在厂工作两三年,一离开工厂就退保。外来女工不可能交得够15年,不可能享受到退休金。以农民工参保的名义向企业征缴保险金,是占企业便宜,是一种政府经济。”
  各地社保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没对农民工参保的资金情况作单独统计。记者根据公开资料粗略算了一笔账:广东省公布的2004年缴费工资下限,东莞市是1124元/人/月,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是10%,即每名参保一年的农民工退保,就向市养老基金“贡献”1348元。广州市是1412元/人/月,单位缴费费率是20%(私营企业12%),每名退保民工向市养老统筹基金“贡献”3388元。深圳特区是1520元人/月,单位缴费费率是8%,每名退保民工向市养老基金“贡献”1459元。
  2000年开始大规模向农民工扩面,有了农民工这个“提款机”,珠三角城市的社保基金运行状况迅速好转,不但社保待遇大幅提高,社保基金还有节余。某市在退休人员人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2002年养老保险待遇支出猛增50.1%,去年再次大幅度提高养老金待遇,目前该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相差无几。由于医疗基金节余过多,深圳市2003年7月起一下子把住院保险费率从2%降低到0.8%。
  而另一些城市,由于养老基金存在“空账运行”,当期征缴到的养老保险费,已经支付给退休人员,参保人名下只有保费数字,实际上没有这笔现金。因此,地方政府不允许农民工退保拿钱走人。农民工们离职、离开参保城市,没有任何社保手续。自己交的那部分保费,就莫名其妙地空悬着。
  退保也吃亏,不退保也吃亏。没有实惠的社保,农民工们参来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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