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装食品的纸质包装和纸质容器上必须有“QS”(质量安全)标志,否则将被查处。记者昨日暗访了市区几家超市,发现仍在销售无“QS”标志的纸杯、纸碗等食品用纸包装容器。
昨日上午,记者在襄城区东街某超市看到,销售的纸杯、纸碗有的有“QS”标志,有的没有。不少顾客并不注意纸杯、纸碗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志,主要是挑选质地硬的买。
昨日下午,在樊城区解放路某超市,部分纸杯同样没有“QS”标志。一名女售货员正在将“QS”标志张贴在50只装纸杯外包装袋上。当记者询问为何现在张贴时,对方称这些纸杯没卖完,准备接着卖,但随后马上将这些已张贴“QS”标志的纸杯下架。
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了解到,襄樊目前有近10家食品类包装企业获得了相关生产许可证。根据有关规定,从1日起,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的“QS”管理正式进入查处期。食品用纸包装包括食品包装纸、食品包装纸板等,食品用纸容器包括纸袋、纸杯、纸餐具等。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此类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
目前,市质监部门正在对市场上销售无“QS”标志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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