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河南镇平招商引资为何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
河北廊坊“香河土地事件”曝光后,国土资源部发出《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全面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然而在此背景下,河南省镇平县“香河土地事件”却仍在上演。
一纸租赁协议,榆盘村土地被强占
镇平县雪枫办榆盘村群众向本报反映:
2010年5月25日,镇平县政府在未召开群众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仅凭着与几位组长签订的一纸租赁合同,就以每亩地每年650元的租金,“以租代征”将村里670亩耕地租凭给了香港润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而且一租就是20年。
村民向本报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显示:
根据县政府与香港润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租用榆盘村11组土地239.72亩用于建设黄牛养殖基地;租金为每亩每年650元。
该宗土地的申报项目为养殖场,但在相关的宣传广告上,其中大部分却为花园和固定建筑物。
榆盘村群众认为这些土地一直是基本农田,种植着当地村民赖以生存的庄稼,旱涝保收,属于难得的高产田,由于用地补偿太低,所以当地村民对此事进行了多次抵制,群众的抵制遭到了政府的“残酷镇压”,有多人被打伤。
并有村民被政府以“寻衅滋事”抓走刑拘,据一位知情人讲,刑拘“闹事”村民是县委书记亲自批示的。“胳膊扭不过大腿”,群众的抵制最终无效,黄牛养殖场的建设正如火如荼。
为强行占地对群众大打出手
通过采访,记者得知,香港润达养殖项目占地中,榆盘村9组和11组的土地被占用的最多,有的家庭几乎从此没有一分地可种。
镇平榆盘村人均耕地1.2亩。如果土地被占用,按照县政府给的补偿标准,榆盘村失地农民每年将只有700多元钱赖以生存。
榆盘村田地是小麦和玉米的高产田,单产都超过1200斤,否则农业部也不会在榆盘村投入巨额资金搞农业综合开发,另外榆盘村还是农业部“万亩玉米高产区”的村庄之一,在榆盘村的田地边上就树着“农业部万亩玉米高产田”的牌子。
榆盘村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的物价,夏秋两季,扣除投资,榆盘村每亩地的保守收入也在1500元左右,县政府把土地强行从农民手中占用,每亩地却仅仅补偿650元,这无疑与从榆盘村群众腰包里抢钱,他们当然不能接受。
榆盘村9组、11组多名群众向记者苦诉,为了达到强行占用土地的目的,县政府和雪枫办事处把这个难题交给了村支书张铁勤。
有了“尚方宝剑”,张铁勤狐假虎威、忘乎所以,变本加厉对不同意出租土地的群众大打出手。
2010年8月12日,张铁勤纠集魏家安、边权、唐朝锋、唐朝文等三十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分乘7辆无牌照小车,手拿砍刀进行强行占地,并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当场打伤四名群众,其中一人腿骨折;
2010年8月17日上午,榆盘村民去县政府上访,张铁勤得知后在半路进行拦截、殴打,并将开三轮车的村民张书印拉到徐桥村幕庄附近殴打,打得张书印跪地求饶。当晚上访群众不敢回家,在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再三劝说和担保下,群众才回了家。
就在群众回家后,晚上十点多钟,张铁勤又带领十几名打手对当天上访群众上门进行殴打。
被逼得走投无路的群众到雪枫派出所报案,雪枫派出所却置若罔闻“这我们不管,你们想上哪告上哪告”。
家中有粮,心里不慌,没有了土地也就意味着没有了粮食,每年650元的补偿款何以活命?政府强加给群众的霸王条款得被迫接受,行凶打人者逍遥,想讲道理者遭拘留,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榆盘村民感到无奈、无助。
记者采访遭遇“捉迷藏”
近日,记者来到河南省镇平县调查采访。
在镇平县国土资源局,记者提出要查看榆盘村的用地规划,该局工作人员却与记者玩儿起了“捉迷藏”,为了躲避记者的采访,不让记者查看用地规划,土地局规划科室的工作人员干脆锁上办公室的房门,让记者找不到人,无计可施。
无奈,记者来到县政府办公室要求采访县领导,了解榆盘村的土地用地规划,政府办值班人员说土地局作为县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土地方面的一切问题,并
随即与国土局办公室主任联系,说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里等,让记者再去国土局,办公室主任会安排相关规划科室的人员,让记者查看用地规划的;
记者即再次赶到县国土局,可是,到了国土局以后并没有见到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公室主任有事外出了;见不到国土局办公室主任,记者又回到县政府办,值班主任又与宣传部联系,让记者到县委宣传部,由宣传部负责联系县领导。
记者又飞速赶到宣传部。宣传部领导说土地局不露面,他们也没办法,联系县领导接受采访要通过政府办。在往返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与国土资源局数次无果后,记者不得不结束对镇平县政府部门的采访。
未批先占 法理不容
榆盘村民向记者反映,香港润达公司办黄牛养殖场所占用的良田是被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标准良田,镇平县政府占用的榆盘村的650土地是该县的基本农田,《土地管理法》规定,基本农田只能种粮食作物,不允许植桑养蚕,挖塘养鱼,当然也不能办养殖场。
正是担心被榆盘村民掌握违法犯罪事实,镇平县土地局才不让前来采访的记者查看该县土地整体规划图。记者在香港润达养殖项目的现场确实看到田间水渠和机井的上面刻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字样。
为了弄清榆盘村土地的用地规划,2011年5月20日,记者来到镇平县所在南阳市国土局。
在南阳市国土局用地规划科,工作人员帮记者查看了榆盘村香港润达公司的项目用地,用地规划图显示,该地块的用地规划属设施农业用地,令人不解的是只有一
路之隔的七里庄村的土地就是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养殖项目的周边的土地都是一般耕地,唯独香港润达养殖项目的设施农业用地,被包围在耕地的中间。
工作人员同时告诉记者,该规划是镇平县刚刚上报的,还没有通过审批。“先上车,后补票”,未批先占,难怪镇平县国土局左躲右藏,生怕记者看到用地规划。
国务院15号令,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基本农田位置,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由国务院审批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审批,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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