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苏某江、王某尧及马某佳3人,涉嫌在广氮地块车陂村征地过程中,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征地补偿费用的职务便利,与土地或物业承租户相互勾结,通过弄虚作假抬高被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或在新增漏点地块上抢种树木、抢建房屋等方式,帮助承租户获取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并在补偿款发放时给予方便。通过这种手段,他们收受3名村民和两名外来承租户的“茶水费”共计人民币2000多万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天河区检察院分别以涉嫌受贿罪及行贿罪对上述3名村官及5名行贿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http://fanfu.people.com.cn/n/2012/0927/c64371-19130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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