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鄢陵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反映某农资门市部经销的艳阳天牌复合肥料,涉嫌侵犯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艳阳天注册商标专用权。
鄢陵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农资门市部依法进行检查,当场查扣涉嫌假冒艳阳天牌复合肥料6袋。该局随即委托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查获的6袋涉嫌假冒艳阳天牌复合肥料进行鉴定,经鉴定,该产品的外包装、装潢侵犯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权,属于假冒产品。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艳阳天牌复合肥料6袋,罚款一万元的处罚。(王少柯,崔保胜)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