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指南 -> 举报投诉
鄢陵县工商局查处一起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时间:2013-10-14 09:16:20来源:作者:张海



  近日,鄢陵县工商局在对全县化肥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赵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另案处理)的情况下,开始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

  经查,赵某于2013年6月2日从鄢陵县农资市场购进某牌复合肥料3吨。实付购货款8500元。该局于2013年6月6日对当事人销售现场进行检查时,其购进的某牌不合格复合肥还未销售,于7月17日再次对其进行检查时,其购进的不合格复合肥已经全部销售,赵某共获经销款9000元,获利500元。

  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其进行责令停止销售,罚款45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的处罚。(袁欢,高燕飞)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