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11月1日公布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2批次产品包装标识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2013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6家企业生产的97批次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0205-200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的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总养分、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等5个项目以及包装标识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的一批次路发惠农 磷酸一铵(50kg/袋 2013-02-21)、云南红富化肥有限公司的一批次红富 磷酸一铵(50kg/袋 料浆法 2013-01-23),包装标识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企业名称
所在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产品等级
生产日期/批号
抽查结果
主要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
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省
磷酸一铵
路发惠农
50kg/袋
合格品
2013-02-21
不合格
包装标识
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云南红富化肥有限公司
云南省
磷酸一铵
红富
50kg/袋 料浆法
一等品
2013-01-23
不合格
包装标识
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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