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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商部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为农民消费者防骗“支招”
时间:2017-08-05 09:46:08来源:人民网作者:宋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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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新闻8月3日电(乌娅娜)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内蒙古“红盾护农”及农资市场监管成效的情况。记者了解到,2017年上半年,内蒙古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共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主体3486户(次),整顿市场162个(次),取缔无照经营21户;查处农资案件259件,案值140.04万元。

  内蒙古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举办农资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送法下乡”、“送法维权”、“放心农资进乡村”等活动38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近20万多份,受理农资咨询48件,举报21件,办结17件,办结率80.95%;投诉172件,办结161件,办结率9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02万元。内蒙古工商局副局长杨林介绍,“红盾护农”行动从今年3月开始到10月结束,将开展以化肥和农膜为重点,查进货渠道、标识标签、引人误解或夸大功效的虚假宣传和广告、“傍名牌”、网上销售假劣农资等工作。

  内蒙古工商局12315中心副主任崔玉清说,从申诉举报情况看,主要以农用机械、配件类投诉、举报为主,占农资产品投诉举报大类中的56%。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选择经营场所固定且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家;购买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外包装印刷内容是否规范,且注意生产日期和使用说明是否符合需求,遇到已拆封、包装破损、标识残缺不全、无厂名厂址、无证号的商品不要购买;根据本地土壤、作物和农业生产情况选购农资,购买时,要向经销商认真咨询该产品的特征、特性,并索取该产品的介绍资料;必须索要购货发票,发票上要清楚写明所购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购买时间等重要信息,不要接受个人签字的字据或收条。如果农民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建议首先要妥善保管外包装、标签和发票等相关物品,并留下少量样品作为证据,然后可采取直接找经销商协商解决、投诉或采取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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