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室内加热器和液体加热器产品的监督抽查报告:电火锅、开水壶、咖啡壶等液体加热器的抽查合格率仅为50%;包括取暖器、暖风机及浴霸在内的室内加热器的合 格率只有25%。 报告显示,室内加热器和液体加热器存在的问题相似,主要有:内部布线混乱,带电部分极易短路起火;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线径不达标,主要是在大功率使用时导线易发热,承受不了大电流的载荷,损坏导线绝缘,造成火灾和触电。 质检人员抽查发现,有些企业特别是南方一些个体生产作坊,生产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低,制作工艺落后,在生产中使用质次价低的元器件、粗制滥造,为安全、火灾事故留下隐患。 本次抽查中,标明青岛澳柯玛科技电器有限公司生产、澳柯玛小家电大同总代理销售的澳柯玛牌CDR-150型液体加热器(电火锅)因标志检查、内部布线不合格被判为不合格品。标明广东容声电器有限公司、太原市尖草坪区晋江通家电商行销售的“容声”牌NSB-90型室内加热器(取暖器)因标志检查、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4项不合格被判为不合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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