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乳粉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乳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宁夏等9个省、市、自治区64家企业生产的72种产品,合格6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7%。 抽查结果表明,乳粉总体产品质量较好,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高。本次抽查了33家大中型企业的41种产品,合格4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6%。其中,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圣元乳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设备先进,采用的生产工艺合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较高。 尽管乳粉整体质量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本次抽查仍发现部分产品存在以下主要质量问题。 1、蛋白质、脂肪达不到标准要求。蛋白质、脂肪等指标是乳粉产品的重要理化指标。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蛋白质不合格,1种产品脂肪不合格。其中1种全脂淡奶粉中蛋白质、脂肪两项指标均不合格。造成乳粉中蛋白质、脂肪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原料乳中蛋白质、脂肪的含量不足,或在原料中加入了非乳成分;另外,原料乳检测把关不严格、生产工艺参数和配料计量控制不严密,以及成品质量检验把关不够或缺少必要的检测手段等也有很大的关系。 2、硝酸盐、亚硝酸盐超标。硝酸盐、亚硝酸盐是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因此国家标准规定硝酸盐及亚硝酸盐含量分别不得超过100mg/kg和2mg/kg。本次抽查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均有2种产品超标。其中有1种全脂奶粉中亚硝酸盐为8.4mg/kg,是国家标准的4倍多。造成硝酸盐、亚硝酸盐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用水中硝酸盐含量较高和原料乳检测把关不严格,一些小型企业设备陈旧,管理混乱,环境卫生较差,导致产品微生物滋生,使产品中的部分硝酸盐分解为亚硝酸盐。 3、微生物指标超标。酵母和霉菌是乳粉产品重要的微生物指标,因此国家标准规定酵母和霉菌含量不得超过≤50cfu/g。本次抽查中只有1种产品的酵母和霉菌超标,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企业的质量意识淡薄,忽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生产环境达不到生产合格品所需的条件。 针对本次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坚持扶优治劣的原则,对产品质量好的企业进行表扬,对产品质量低劣的生产企业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整改,认真复查,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注:排名不分先后。 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注:排名不分先后。 乳粉国家免检生产企业名单
注:1、有效期为2003年3月~2006年3月。 2、排名不分先后。 乳粉中国名牌生产企业名单
注:1、有效期为2002年9月~200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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