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一批教学者设备及办公家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见附件)报价,我们将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情况及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广东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要求。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供应商报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有关资质、证书和业务举例。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公司网址及负责人、联系人电话、邮箱。
7、供应商请于2015年4月29日中午12时前,将有关资料上传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邮箱(不接受现场投递),逾期不予受理。
8、我中心拟于2015年5月1日前,分别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选中的供应商,没收到通知的供应商视为被淘汰。收到采用通知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指定的期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中心洽谈具体采购事宜,并签订采购协议。
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邮箱:gdxj@vip.163.com
联系人:周群87602012,15889946626
龙新民87195439,13527609318
附件:1、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教学设备配备(报价)方案
????? 2、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办公家具配备(报价)方案
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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