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耕备耕季节,农民朋友都要大量准备春耕农用物资,为了不让农民朋友买到假冒伪农资,四川省营山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户购买使用农资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慎重选择购买场所。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或个体户处购买。交易方式要正当,别贪图价格便宜,轻信随车沿公路叫卖或走村串户的推销者。二要认真查验包装标识。购买者在购买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拆开包装的散装种子、农药和化肥。三要仔细阅读商品使用说明。搞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四要完好保存购物凭证。要求销售者写明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不要接收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注意留存种子、农药、化肥外包装和少量原品。
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维权能力有待提高,不少农村消费者识别农资能力差,加之居住偏僻,分散以及交通不便等原因,极易购买到低廉质次的农资产品。而在消费过程中,农民一般都不会向商家索要发票或凭证,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如果,农民朋友因假劣农药遭受损失,首先,要保留证据、保护现场,包括各种票据、产品包装、剩余品、检验报告、药害或受损现场等。其次,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主要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等,情节严重、可能已构成犯罪的可向公安部门报案。第三,可到 各级消费者协会或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投诉、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农民要认真学习《种子法》、《消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增加维权积极性和农资产品的鉴别、选购、使用知识,增强识假防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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