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餐饮消费集中、食品需求旺盛的时期,同时也是食品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了让市民在节日期间能够正确选购食品,汴梁市工商局向全市人民发布消费警示,选购节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4个方面。 1.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QS标志等标注是否清晰齐全、包装表面是否整洁、无破损等。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的,不要食用。不购买不新鲜的、超过保质期限或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三无”食品。 2.在购买散装熟食时务必查看:①销售的散装熟食是否有防尘材料遮盖;②是否设置有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食品的隔离设施;③是否在盛放散装熟食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志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请谨慎购买。 3.购买节日食品应戒“色”,为吸引消费者,一些不法商家为食品多添加一些色素,所以不要购买那些成色异常的食品,如非常红、非常绿、非常黄、非常白以及非常亮的食品。低于正常价格一半以上的食品,购买时要谨慎。 4.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消费时要索取发票或凭证,并妥善保留,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依据。节日期间,市民如果遭遇食品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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