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向当地某企业颁发了重庆市第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标志着自今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食品流通许可工作在重庆全面启动,今后该市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市场准入条件将更为严格和规范。
据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林介绍,《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重庆市工商局制定并广泛推行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与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初步形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体系。
与此同时,重庆市工商部门加大了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不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立案查处433件,案值319.66万元。据了解,在工商部门受理的1077件食品消费申诉举报中,消费者反映的内容主要是商家涉嫌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以及食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
李林表示,重庆市工商部门将全面落实巡查监管职责,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督促和引导经营者在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进销台账、退市销毁等环节全面履行其法定义务。不断加大食品广告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违法广告;抓好食品质量检测,定期和不定期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进行抽检。
目前,重庆市工商部门配备了19辆快速检测车,40个区县工商局设立了检测实验室,415个工商所全部配备了快速检测箱。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品种进行了8336组抽检、73302组快检,抽检合格率和快检无异常率分别为89.5%和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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