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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评选“食品安全示范店”
时间:2010-04-01 09:12:20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作者:尚香

为配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创建活动开展,引导广大食品经营者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优质服务”的从业理念,营造和谐、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济宁市工商局将采取“五步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 “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市工商局严格制定 “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要求示范店必须是认真落实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政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食品经营单位。同时,全市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工作,扩大其社会影响面。将“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标准向社会公布,按照城区每个镇(街办)辖区内不超过4户,农村每个乡镇1至2户的数额标准,选择基础好、有一定代表性的食品经营户确定推选对象。在评选活动中,采取逐级上报,全面审核,由辖区工商所指导经营户填写 《“食品安全示范店”申报表》,经初审后上报县级工商局;县级工商局根据工商所上报的申报表,组织专门人员对照评选标准实地进行察看,对符合评选标准的食品经营户由县级局审核盖章后报市局;市局对所有上报经营户进行审定,将荣获“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的279户食品经营户在红盾信息网和济宁政府网站进行全面公示,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店”命名大会进行集中表彰,通过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所有食品经营者完善管理体制,规范经营行为。另外,我市工商部门将对“食品示范店”复核审查,加强督导,各县级局对“食品安全示范店”每半年复查一次,对经复查不达标的,立即取消其“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收回“食品安全示范店”匾牌,并报市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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