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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5年江苏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5-06-03 02:24:12来源:作者:刘毅

  
             赣种字〔2015〕29号

  各在赣种子企业:

  为了确保我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提高防灾救灾备荒能力,现就2015年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储备的资金规模及作物种类

  2015年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资金为250万元人民币,考虑到我省农作物水稻占绝对主导地位,今年储备的作物仍为水稻种子。

  二、承储单位资质及品种要求

  1、承储单位资质要求

  ⑴申报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单位主要为在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⑵承储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获得种子经营许可证;

  ⑶承储单位必须是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近5年未出现重大种子质量事故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⑷承储单位必须具有所储备农作物种子品种的合法经营权;

  ⑸承储单位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农业部“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优先;

  ⑹承储单位拥有经营权水稻品种10个以上;

  ⑺承储单位资产、财务状况良好,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⑻承储单位必须开展水稻种子经营业务5年以上;

  ⑼承储单位具有专门的水稻育种机构和稳定的专业育种队伍的优先。

  2、种子品种要求

  ⑴通过国家审定或我省审定;

  ⑵2014年在江西推广面积在25万亩以上;

  ⑶具有较好的抗病、抗寒、抗倒和稳产等特性;

  ⑷2015年省农业厅和省粮食局主推品种优先;

  ⑸具有独特性和急需性救灾功能品种可以不满足以上条件优先储备。

  三、种子储备运作方式和种子价格

  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的收购走政府采购程序,种子价格原则上为收购价加保管费,最终价格以政府采购中标价格为准。储备种子为2015年生产的新种,70%为晚稻杂交早熟品种,储备期2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⑴单位简介;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⑶种子经营许可证;⑷申报储备品种材料:①品种审定证书;②品种权材料证明;③品种审定公告;④品种适应我省救灾的有关特征特性说明;⑤2014年销售数量的财务证明。

  2、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必须在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叁份报送至省种子管理局市场管理科,欢迎各符合条件的种子经营企业踊跃申报。

  联 系 人:徐老九   联系电话:0791-86252049

  电子邮箱:2043735255@qq.com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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