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2015年北京、河北、宁夏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北京市种子管理站、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杨洋。
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徐淑莲。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刘超。
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李华。
附件:1.2015年北京市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
2.2015年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
3.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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