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月3日电(记者王丽)贵州省近日出台"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决定逐步扩大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力争在2008年底把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
记者从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工作收入相对较低且对大病保障需求迫切的特点,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农民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以保障农民工参保后的住院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