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央文明委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荔波县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近年来,该县大力开展文明城镇创建工作,全县深入开展“满意在荔波”创建活动。先后投入3个多亿用于樟江大道、北出口公路、小七孔景区道路、樟江景区13个三星级厕所及沿线的拉渔、拉柳等民族村寨进行改造建设,修建江滨公园、恩铭大道等共29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农村沼气、县城污水处理、县城垃圾处理、乡镇综合文化站、廉租住房建设。城镇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城镇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经济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全县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竞争力显著增强。
该县2005年曾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和“全国科普示范县”,近几年来,先后获得了“中国最美的地方”、“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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