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欺骗和诱导的“偷税门”事件
“滴滴”清脆的短信声响起,“您号码为RF620407293CN的邮件于2009年9月17日9时40分已由国家税务总局签收”。看到这条短信,王海放下手机,笃定地告诉记者,16号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向国家税务局举报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偷税的举报信,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收到。
9月23日16时29分,编号为EI615007324CN的快递件带着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的民事诉状发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王海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农夫山泉通过发布慈善劝募广告的媒体公布自2001年起至诉讼时,依照慈善劝募广告所代理消费者捐款的详细账目和使用情况。
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的举报信和起诉状将农夫山泉“一分钱捐赠”事件再次推到了公众的眼前。
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负责人王海认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广告:“两块一根的跳绳,20元一副的球拍,一个像样的篮球架……从现在起,每喝一瓶农夫山泉,你就为孩子们的渴望捐出了一分钱”和“一瓶水,一分钱。每喝一瓶农夫山泉,你就为水源地的贫困孩子捐出了一分钱。饮水思源,农夫山泉。”均属于慈善劝募广告。
这些不同版本的慈善劝募广告都没有声明有效期,也没有给消费者设定限制性条件,截至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提起举报之时,被举报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仍没有通过广告声明撤销相关承诺,这就意味着自该广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消费者只要每消费一瓶农夫山泉,被举报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就将代理消费者向水源地的贫困孩子捐一分钱。
既然广告中明确地表示了捐赠主体是消费者,而非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免税权利也应属于消费者。但是,据媒体报道,2006年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将宋庆龄基金会为其开具的捐款收据用作免税依据。因此,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在举报信中认为,被举报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多列支出以欺骗、诱导的方式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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