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农业厅的委托,就河南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土壤检测分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土壤检测分析项目;
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62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背景:《根据河南省农业厅关于下发河南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能环〔2014〕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豫算的通知》,(豫财环〔2014〕33号),河南省农业厅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工作。项目中涉及土壤样品检测分析任务,需要检测机构提供土壤样品重金属指标检测分析服务,以便及时获得准确可靠的样本检测数据及评价结果。
2、项目范围:漯河市200个样品、信阳市1600个样品、南阳市1600个样品、周口市1200个样品,郑州市300个样品,开封市791个样品、平顶山市200个样品、鹤壁市470个样品、新乡市300个样品、焦作市300个样品、濮阳市681个样品、三门峡市289个样品、商丘市1000个样品、济源市50个样品、巩义市50个样品、兰考县195个样品、汝州市127个样品、滑县295个样品、长垣县115个样品、永城县227个样品、鹿邑县130个样品、新蔡县355个样品、邓州市583个样品、固始县342个样品,合计11400个样品。
3、项目地点:河南省境内;
4、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5、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工作必须符合《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
6、完成期限:检测机构自收到最后一批样品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预算金额:335万元;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通过农业部项目执行组组织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考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级、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资格,且认证项目涵盖土壤中砷、汞、铅、镉、铬重金属、ph值、阳离子交换量检测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承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土壤样品的检测经历;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在过去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7、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2014年09月15日~2014年09月19日;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招标代理部;
3、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必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事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