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40万吨/年兰炭及煤焦油加氢项目货物招标
标讯内容: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电扑焦油器、球磨机、破碎机等设备
包一:1、煤气鼓风机6台(L105WD(a),Q=730m3/min,ΔP=19.6KPa,N=315KW),附电机6台(N=75kw,n=1450r/min)。2、空气风机4台(Q=24316m3/h,P=8678Pa),附电机4台(N=110KW,n=1450r/min),附风机进口调节阀及配套法兰4套,附风机出口天方地圆管段及配套法兰4套。3、轴流风机4台(600m3/h),附电机(7.5kw)4台。
包二:横管冷却器4台(FN3319m2)。
包三:电扑焦油器4台(DN4200,H=13600,处理气量4万~5万,处理效果98%)。
包四:球磨机1台(¢3.2×7.0m; 25t混料/h)。
包五:冷却塔16台(GFNDP-400型,N=15kW)。
包六:1、水泵12台(FWG150-250 N=18.5kW Q=200m3/h H=20m)。2、水泵20台(FWG200-315 N=30kW Q=200m3/h H=32m)。3、水泵16台(FWG200-400(I)C N=45kW Q=320m3/h H=32m)。4、水泵12台(FWG200-250(I) N=30kW Q=400m3/h H=20m)。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相关资质、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及措施,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必须要有相关设备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具有最少3年以上的生产业绩;
5、设备生产必须具备有相应的安全资质。
6、所招设备不拆包,如果投标单位在一个包内有不生产的设备、材料及零部件可以进行外购,但必须有外购厂家的认可材料。
7、所使用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经营资格、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齐全,投标人必须拥有厂家授权书。
8、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分包。
有意者请于2010年11月9日前联系报名(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及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资料请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投包次)。
联系人:张敏
手 机:18701582188
电话: 010-62506136转65003 010-61596753
qq: 25259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