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广西贺州市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芬芳被自治区工商局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跻身入广西著名商标行列。
为提高企业的申请积极性,鼓励引导企业争创广西著名商标,八步区工商局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明白广西著名商标与一般注册商标的区别和品牌效应,并主动服务,上门指导,协助企业准备申请材料。通过座谈会、跟踪服务等方式,帮助企业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广西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认定的注册商标。被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广西名牌产品,在名称、包装、装潢等方面能获得更为广泛的保护。
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的芬芳商标此次获得广西著名商标,改写了八步区没有广西著名商标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