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自正式颁布实施一年来,本溪市财政局按照《办法》中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投资建设项目各项制度,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监督。事前完善前期工作,手续制度健全。事中保证工程质量,严格程序拨款。定期考核完成讯息工期工作量,严格工程结算审核,依工程进度及时准确地拨付工程款。事后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依据结算审核报告及相关工程资料,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二是抓好招标投标重要环节。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改革招标代理机构的先把方式,有效地预防了干扰公开招标的不良现象,保证了竞标的公平公正。三是加强了投资审核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同时加大2011年新增的拆迁补偿资金和工矿棚户区、沉陷区工程审核力度,本年度截至目前,共审核政府投资项目196个,审减额为1.95亿元,堵塞了漏洞,防止了资金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