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牡丹园区公路工程项目全额垫资代建公开招商信息
时间:2015-12-01 02:44:12来源:作者:
为加快习水县牡丹园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经习水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习水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择优选择代建单位。
一、项目名称
项目:习水县牡丹园区公路工程;
项目具体内容名单附后。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一)建设性质及规模、内容:见附件。协议签订后15日内可进场施工。
(二)项目建安投资:项目预算建安金额997.6666万元 (具体以预算审计金额为准)。招商金额以审计审定的工程建安预算作招商上限价(招商报价作为招商条件之一)。
(三)建设工期:约8个月,具体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四)建设方式:由代建单位进行全额建安费垫资代建。
项目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及施工图设计、跟踪审计、全程监督。涉及项目除垫资部分外的其他费用由项目业主负责。
(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履约保证金缴纳、返还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缴纳、返还:履约保证金按180万元缴纳(现金转账)。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谈判确定;
(二)资金结算标准:按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以下简称《2007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黔交价管[2008]39关于执行《贵州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执行(其中:钢材、水泥等外购材料按当地材料价格并结合实际运到现场的价格计算;砂、石等部分地方材料按当地材料价格并结合实际运到现场的价格计算);建设中跟踪审计全程参与;竣工决算最终以审计确认的总价款为法定结算依据。
(三)代建单位建设期间垫资工程进度款不计息,工程交工验收后,项目业主所欠代建单位余款两年内付清(具体支付方式谈判时双方协议商定)。建设期间项目业主如有专项资金来源,按工程进度及时向代建单位支付工程款。
四、招商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代建单位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资企业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近三年未受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刑事、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同时承诺施工期间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的正式员工。
(二)报名单位谈判取得代建资格的企业须在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180万元保证金交给项目业主。
(三)本项目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意向的企业报名时需缴纳5万元的投资诚意金,待招商谈判结束后,未达成代建协议的予以全额退还;达成代建协议的5万元的投资诚意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达成代建协议后逾期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及保函的,不予退还。
(四)报名和招商期间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法定代表人亲笔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时应一次性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情况介绍(含业绩、财务情况等综合信息)。
(六)报名企业需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代建单位,如报名企业未达到三家,本次招商取消。
五、未尽事宜在双方具体协议中界定,合同文本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六、本招商项目公告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5日(节假日期间照常上班)。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期间照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习水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赵福江 电话:1331049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