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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金花村大青沟道路与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商方案
时间:2016-03-01 01:48:50来源:作者:
根据湄江镇2016年2月18日党委扩大会精神,湄江镇人民政府决定将金花村大青沟道路与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采用公开招商模式进行建设,特制定本招商方案。
  一、 项目概况
  金花村大青沟道路与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湄潭县湄江镇金花村七彩部落景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收集管网约3.5公里和污水前端收集池约30个,总投资约126万元(最终以湄潭县审计局审定的金额为准),工期为45日历天(从获得施工图且具备施工条件之日算起)。
  二、项目招商政策
  (一)工程造价:执行湄潭县财政局、审计局联合预审的金花村大青沟道路与管网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预算审核书》单价计价,如审核书中没有的,按本地同期市场价计入,由业主方组织投资方、监理等单位进行市场调查后确定,最终以审计决算为准.工程涉及的主材(指砼管、钢材、水泥、砂石)市场价波动正负超过5%时,经投资人、监理及业主三方市场调查确认,但最高价不得超过发生变更当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单价。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按黔建通〔2011〕564号文件进行调整。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本项目工程款按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方使用30日内支付50%(若在30日内未出具审计结果,则先按合同价结合实际完成量为基数支付50%);第二次支付时间: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决算满1年时再支付50%。
  (三)工程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由投资方报名时交纳至湄江镇财政所。待主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时一次性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利息)。
  (四)农民工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为5万元,由投资方在签定投资协议之前交纳至湄江镇财政所。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民工工资纠纷后一次性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本项目的各种税费必须在湄潭湄江镇缴纳。
  三、竞争机制
  (一)该项目只有一个投资人报名时,按照本招商政策进行商务谈判。
  (二)该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人报名时,按下列办法决定项目投资人:
  1、采取谈判评分办法,总得分最高者确定为第一投资人,以此类推,若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投资人得分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投资人。
  2、具体评分标准,以投资人承诺条件分别计分。其中工期要求、质量保证、安全责任为投资人无条件承诺,不计分。
  (1)工程履约保证金承诺得分
  投资人承诺按5万元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计20分,每增加5万元加1分(此项最多加分不超过5分);承诺履约工程款少于5万元者视为自动弃权。
  (2)工程款结算标准承诺得分
  投资人承诺本项目工程款按湄潭县财政局、审计局联合预审的金花村大青沟道路与管网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预算审核书》单价执行,并经湄潭县审计局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的计20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1个百分点加1分(即按湄潭县审计局审定金额的99%支付总工程款),下浮限额最高不得超过8%,超过8%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退出机制
  (一)未按约定按时交纳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取消其投资人中标资格,由业主另行选择投资人。
  (二)投资人中标后,业主发现投资人对项目进行转包的,由业主对投资人处以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取消投资人建设该项目的资格,由业主另行选择投资人。
  (三)在工程建设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关系并有权重新选择投资人。对投资人已建设的合格工程部分,按湄潭县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价款80%结算,此价款待3年后支付,且不计算投资回报率,也不计资金占用费。
  1、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建设工程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的,经业主或监理方提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建设工程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的。
  2、因投资人原因,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序时进度,经业主催促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五、招商报名要求:
  (一)招 商 人:湄潭县湄江镇人民政府。招商谈判达成协议后由湄潭县湄江镇人民政府为业主签订相关合同。
  (二)报名条件: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需交纳谈判保证金5万元,谈判成功后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谈判未成功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报名证件: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均复印一份加盖鲜章)
  (四)公告时间:在湄潭县政府网公告不低于5天。
  (五)报名地点:湄潭县湄江镇人民政府
  (六)报名时间及资料费: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6日;
  (七)联 系 人:黄发冰(先生) 电 话:13885293452。
  (八)谈判时间:另行安排;
  湄潭县湄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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