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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项目招商方案(二)
时间:2016-04-19 02:37:40来源:作者:
一、项目情况
  1.1、项目内容:湄潭县中小学校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录播教室建设等教育信息化设备。
  1.2、主要建设内容:本次建设项目分为两个包:
  A包: 105间计算机教室 (学生电脑3965台);12间电子备课室;
  B包:21间录播教室。
  1.3、计划资金:A包:2124万元;B包:698万元。
  1.4、最高限价:
  A包、B包不同品牌主要设备(计算机、录播系统)单价由聘请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提供, 根据投资人技术方案中主要设备配备情况,谈判时现场公布各投资人最高控制价。
  二、 招商谈判要求:
  2.1资质要求:参加谈判投资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本项目主要设备的生产资质或授权委托经营,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1.3、谈判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证明文件原件(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 并附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国税和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主要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以上资质证件均需要提供并加盖对应公司鲜章的复印件(要求原件的除外)各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资质原件备查。
  2.1.4、设备生产厂家具有投报主要设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投报的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企业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査)一套, 需装订成册。
  2.2报名要求:
  2.2.1报名:凡参加本项目招商的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报名前需交谈判保证金 A包100万、B包50万 (收款单位: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账号:2244010001201100065089,开户行:贵州湄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否则不能参加招商谈判。谈判结束,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未成交投资人的谈判保证金由招商人无息退还,成交投资人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见2.1 “资质要求”)。
  2.2.2、技术文件审核:组织有关专家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 技术文件合格的投资人才能有资格进入招商谈判。
  2.3 招商信息公开: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和公告。
  2.4 工程履约保证金:成交投资人需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到业主方指定账户。A包100万元、B包50万元 (收款单位: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账号:2244010001201100065089,开户行:贵州湄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无民工工资争议后7日内无息退还。若出现成交人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履约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不计任何利息和资金占用费。
  2.5 项目工期:90日历天(该项目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6 项目验收: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分批分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2.7 售后服务:整个项目的质保期至少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3年。其中主要硬件产品(电脑、交换机、录播系统)要求提供生产厂商的至少3年的原厂保修服务(需提供原厂授权与服务承诺函);配套软件提供至少3年版本升级和技术支持服务。
  2.8 付款方式:A包和B包:按三年分三期支付,支付比例为5:3:2, 不支付任何利息和资金占用费。第一个支付期: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业主方使用一年时支付50%;第二个支付期:业主方使用满2年时再支付30%;第三个支付期:业主方使用满3年时再支付余下的20%。
  2.9退出机制:
  2.9.1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招商人另行选择成交人或重新组织招商。
  2.9.2成交人签订合同后,业主方发现成交人对项目进行转包的,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招商人另行选择成交人或重新组织招商。
  2.9.3在项目建设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业主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关系并有权重新选择成交人,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对成交人已实施的项目内容不予认可,不支付任何赔偿费用。
  2.9.3.1项目实施达不到国家相关质量和性能评定标准的,经业主方提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相关质量和性能标准的。
  2.9.3.2因成交人原因,项目实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序时进度,经业主方催促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竞争机制
  4.1每个包只有一个技术文件合格投资人时,按照本招商方案进行招商谈判。
  4.2该项目某个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文件合格投资人时,按下列办法决定项目投资人:
  4.2.1评分方式:
  采取现场报价和介绍、演示综合及承诺等评分办法,总得分最高者确定为第一成交人,以此类推;若第一成交人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投资人得分相同时, 采取第二次报价确定第一成交人,以此类推。
  本次招商谈判报价分三次报价(投商报价含主件、标准附件、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运输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首次报价为投商文件报价,后两次报价为现场报价。
  4.2.2 A包、B包计分标准:
  具体评分标准,以投资人承诺条件分别计分。其中工期要求、质量保证、安全责任、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投资人无条件承诺(以书面形式), 不记分。
  4.2.2.1工程款支付时间承诺得分
  投资人承诺该项目竣工验收后, 在执行本招商方案“第三项第(九)条付款方式”每期工程款整体延期3个月支付的计5分,延期6个月支付的计10分,延期9个月支付的计15分, 延期12个月支付的计20分,不承诺延期者不计分,最多延期12个月。
  4.2.2.2现场介绍、演示、展示、回答提问情况和所报样品的品牌知名度、成熟度、稳定性等因素予以评分(总分60分)。
  4.2.2.3工程款结算标准承诺得分
  投资人承诺按本项目要求计算出的最高限价执行, 且以 A包10万元、B包3万元为单位下浮,按照最高限价下浮 1个单位计1分, 不承诺下浮者不计分,下浮限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个单位,超过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8日下午5:30(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六、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局远教办,报名时交2000元的资料费和报名费(不予退还)。
  七、递交技术文件时间:2016年4月19日上午12:00前,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谈判。
  八、谈判时间:A包:2016年4月22日上午9:00
  B包:2016年4月22日下午2:00
  九、谈判地点:湄潭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十、联系人:陈先生 0851-24222980
  十一、本招商方案由县中小学标准化校园建设项目招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商领导小组另行确定,另发补充通知同具法律效力。
  湄潭县中小学标准化校园建设项目招商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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