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垦[2009]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热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健全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规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管理办法